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我们要注意里面,如果违约需要负什么责任,那么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
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二)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
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
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四)因果关系大道的,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延迟履行算违约。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具体时间要看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违约责任的双方必须是有合同关系,一方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且违约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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