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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7 08:32:2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外商企业在境内投资的时候,是需要按照中国境内的法律依照设立的才可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外商企业在境内投资的时候,是需要按照中国境内的法律依照设立的才可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可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以本企业的名义,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公司进行境内投资,被投资的企业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显然,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再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一种间接投资行为的产物,而外资企业则是外国投资者的直接投资行为的产物。

  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 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 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 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 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依照 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 ,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第四条 被投资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投资:

  (一)注册资本已缴清;

  (二)开始盈利;

  (三)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 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四)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五)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其他材料。

  第八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 记。准予登记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企业类别栏目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字样(以下简称"《(加注)营业执照》")。

  三、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出资方式

  尽管暂行规定没有明文规定出资的具体方式,但结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出资,例如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贷款、知识产权以及固定资产等投资。下面针对不同的出资方式,谈一下应注意的问题:

  (一)以利润投资是指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投资,它不同于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中规定的外国投资者用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在主体上,前者是外商投资企业,后者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性质上,前者属于内资投资,后者则属于外资投资;在税收待遇上,前者不能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而后者则可以申请退还40%的已缴纳的所得税。

  (二)以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投资。需要注意的是,暂行规定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因为以其固定资产投资而改变原有经营规模或内容的,投资前应征得原审批机关同意。

  (三)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以外币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出资;外商投资企业以贷款投资,必须是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的贷款进行投资。

  无论外商投资企业以何种方式投资,根据暂行规定,折合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其自身净资产的50%;投资后,被投资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由于企业的净资产总是处于变动状态,所以计算累计投资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时间应以投资时为准。这也正符合《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不适用于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所举办的投资性公司。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外资企业则是外国投资者的直接投资行为的产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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