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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4 07:59:3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关于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针对此类问题,专门作出了回复。关于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的内容在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对于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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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样吗?可以同时享受吗?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

  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要求一次性赔偿后,就不能享受伤残津贴了。

  二、残疾补助标准

  残疾人补贴政策: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三、什么是伤残就业补助金呢?

  简单来说,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工伤职工因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的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相信很多人都对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金是共同享有的吗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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