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而言,往往会涉及到定金条款,一般双会进行约定,那么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我国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案情介绍:在案例中,孟先生的亲戚(即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租给郑先生是造成纠纷的直接原因。孟先生作为房屋出租方的代理人,在出租该物业时,应按代理权限履行代理职责,其代理行为不应超出委托人权限。在本案中,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法履行的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中介公司隐瞒了孟先生的真实身份而促成租赁,即承租方不知道出租方代理关系的存在,则承租方可以选择中介公司、孟先生或者其委托人来主张权利;如果事实确如中介公司所称,曾明确告知郑先生有关孟某的真实身份,孟先生也确实持有其亲戚签署的委托协议,孟先生按照委托协议签订租赁合同,责任应由其亲戚(即业主)承担,但若其超越了委托权限,因此产生的责任则应由孟先生承担。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简单来说,就是你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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