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定
导读: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国家对于宅基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那么你知道新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定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是《土地管理法》,其内容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宅基地面积是指宅基地建筑物占地面积和空坝的面积加在一起的总和,房产面积则是指宅基地建造的地面面积。包括正房、院子、厨房、厕所、杂物间、猪栏牛栏等禽畜舍(规模化经营的除外)、房屋外围墙内的土地等。
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可知: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新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定的相关知识,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案情:??原告甲与被告乙的宅院南北相邻。2001年8月份,被告方建房时将新建房屋的根基20厘米建到原告的宅基上,原告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原
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不能私自出售买卖的,但是享有建造房屋以及使用居住的权利。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农村村民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很多人安身立命的重要财富。对于农户来说,他们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否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子阳台漏水买方不知情的卖方的构成违约。买方可以先与卖方进行交涉,要求卖方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卖方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买方可以委
房屋未进行过户前,卖方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卖方单方反悔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买方赔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包括直接损
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物权登记后能过户,公证后不能自己过户。房屋买卖公证只对该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且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
建卡贫困户依法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可以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即只能对该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房屋买卖经公证处公证,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经
疫情期间,广东的房租减免政策规定是: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