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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收入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5 15:43:22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物业存在于每个小区当中,因此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是非常容易出现的,那么物业经营收入归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物业存在于每个小区当中,因此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是非常容易出现的,那么物业经营收入归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物业经营收入归谁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

  二、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

  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物业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一)遵守物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待工作主动认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搞好同志间团结,顾全大局,按时节点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二)日常工作任务单派发、登记及与维修人员间的协调联系。

  (三)零星维修材料采购、入库、领用严格遵循中心的有关制度,把好数量关、质量关,增收节支,杜绝浪费。

  (四)配合部门经理定期检查、维修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记录。

  (五)建立高压配电房巡视制度,每天巡查两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

  (六)切实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则,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保证水电正常运转。

  (七)各维修点、工场间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安全生产,文明维修。

  (八)主动上门征询听取业主意见,做好日常及时率和满意率的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并妥善解决。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物业经营收入归谁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当物业需要交纳管理费的时候,请各个小区的业主们积极配合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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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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