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十条是什么
导读:
刑法与民法典都是最常使用到的法律,但是刑法涉及的犯罪种类十分多,那么刑法第八十条是什么?减刑需要通过哪些部门?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法第八十条是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刑法》的第八十条是【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当地设立的部门进行评判,没有准确的数量。
根据我国《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规定
第七条 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者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以及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根据我国《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规定
第八条 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
(三)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法第八十条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刑法第八十条是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减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还需要经过申请批准之后才能获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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