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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1:41:43 人浏览

导读:

投资机构是一种很常见的机构,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投资机构往往是负责各种各样投资的。那么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投资机构如果要进行资质认定的话,怎么样进行资质认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投资机构是一种很常见的机构,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投资机构往往是负责各种各样投资的。那么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投资机构如果要进行资质认定的话,怎么样进行资质认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广义投资公司,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

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

  二、股东有哪些权利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三、撤资退股应该怎么分配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的相关知识,一般如果满足资质的认定条件的,就可以进行资质认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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