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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4 11:11:1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一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经营不善,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债务,一直到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就会面临破产,这时候债务要如何偿还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知道一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经营不善,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债务,一直到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就会面临破产,这时候债务要如何偿还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

  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哪些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四)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三、破产案件一般多久结案

  破产案件结案时间看情况:

  (一)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即法院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公司破产后的债务一样是需要偿还的,首先要经过破产清算,然后按照相关顺序进行偿还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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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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