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条件
导读:
对于一项建筑工程来说,在完工验收合格之后,对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总结,都是要进行备案的,因此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条件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一)工程交付之前需要通过工程竣工,如果合格了才能够交付使用,不合格,就不能够交付使用。需要准备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这里面就涉及到了由施工单位所出具的竣工报告,还有监理单位关于质量评估的报告,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检查报告。
(二)另外会收到整改意见书,以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记录,还有工程质量保修书以及验收报告,这个都是由建设单位来填写的。还有竣工图,这些都包括在工程验收报告的资料里面。
(一)两者虽然都含有竣工,但是一个涉及到了验收,所以主体不同,另外目的也不同,报送的结果也会出现不同。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会通过三个阶段,首先是阶段验收,需要由监理单位共同审查,提供进度的依据。
(二)再经过初步验收,由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共同来负责,主要就是检测施工单位是否已经清场完毕。还需要经过正式的验收过程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有的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同时要出具完整的档案资料,要有电子光盘,按照规定,上交给房管局的档案部门进行管理和存档。同时需要经过验收,确定工程交接的时间,最后才能够办理交接的证书。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条件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要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一致,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本文在阐述施工新技术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从防水施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钢筋连接、屋面施工、金刚砂耐磨地坪等几个常见施工方面着手,分别分析了新施工技术在其
各县(市区)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大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明确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一中民初字第7002号原告北京特瑞克墙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孵化器楼一层。法定代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