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投资方要注意事项
导读:
技术出资入股存在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为保障技术投资成功,入股之前需要订立内容完备的合同,也不宜过分依赖现有的各种标准合同。那么技术入股投资方要注意事项?下面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吧。
(一)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二)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三)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四)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五)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六)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一种是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这种技术入股叫作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另一种是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这种形式叫作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已为技术成果的价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于提高技术出资人的入股积极性,并能够有效调动技术出资人积极实现成果的转化。但是,技术成果的出资入股不同于货币、实物的出资,因为技术成果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各种纠纷。
通常都是以分红的形式发放的。如果投资者想要投资干股,就需要先与公司就干股的配比以及利润等问题先行协商好。技术股则是个人以技术加入公司,占有公司的股份。技术股所占比列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需经国务院同意之后,高技术的可以达到百分之二十五。拥有技术股的人离开公司后,股份不变,除非转让掉股份。须注意的是以技术入股后,此后该技术属于公司,原技术持有人不再享有该项技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技术入股投资方要注意事项”的相关介绍。综上所述,通过技术出资入股需要签订内容完善的合同,这是最需要注意的。如果还有不能理解的相关知识,建议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在线律师会为您尽快提供专业和优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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