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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查案哪里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3:20:5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有很多的饭桌案件并不是发生在本地范围内的。只因为如此,就需要办案人员前往案件发生的地区侦查。但是,如果在外地把案件审理完之后,又该怎么给涉案人员判刑处罚呢?接下来,关于外地查案哪里判刑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现在有很多的饭桌案件并不是发生在本地范围内的。只因为如此,就需要办案人员前往案件发生的地区侦查。但是,如果在外地把案件审理完之后,又该怎么给涉案人员判刑处罚呢?接下来,关于外地查案哪里判刑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外地查案哪里判刑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外地查案哪里判刑

  二、法院的审判组织形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目前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独任庭

  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依照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的案件是:

  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判简单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二)合议庭

  是由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判;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全部由合议庭审判。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三)审判委员会

  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其任务主要有三项: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

  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三、在异地判刑在哪里服刑

  一般在犯罪地。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法院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已送附近监狱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无论是本地犯罪案件还是外地犯罪案件,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涉案人员应有的处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外地查案哪里判刑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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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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