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导读:
合同的签订就是用来约束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约定事宜的执行情况,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某些原因不履行,造成合同违约现象的发生,合同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了,那么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3、除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的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就算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于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从而可以知道情况有很多种,包括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等,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快车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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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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