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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罚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4:16:21 人浏览

导读:

刑法是一部关于管理刑事犯罪的法律,当我们触犯了刑法的时候所受到的处罚就是刑罚,违反刑法就比违反民法严重的多了,那么刑法刑罚的种类有哪几种?关于刑法的刑罚有哪些种类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刑法是一部关于管理刑事犯罪的法律,当我们触犯了刑法的时候所受到的处罚就是刑罚,违反刑法就比违反民法严重的多了,那么刑法刑罚的种类有哪几种?关于刑法的刑罚有哪些种类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刑法刑罚的种类

  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

  (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二、怎样才是重犯

  重犯一般指的是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如何的

  法定刑升格就是加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量刑的基础上,考虑量刑的其他因素,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刑罚的种类的内容,我国刑法的刑罚种类主要有主刑附加刑逐出出境这三种类型,根据情况不同,严重性也不同。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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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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