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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30 08:32:0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往往另一方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那么你知道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往往另一方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那么你知道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这两者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就是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而不按抗辩权是有先后顺序的。

  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三、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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