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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取保全费用后会采取什么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7 07:05:04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的同时,会收取申请人一定的手续费用,那么,法院收取保全费用后会采取什么措施?保全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的同时,会收取申请人一定的手续费用,那么,法院收取保全费用后会采取什么措施?保全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收取保全费用后会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

  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简单的说保全费用由申请人预交,由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

  三、保全费用收取标准

  民事诉讼保全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三)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收取保全费用后会采取什么措施的相关知识,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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