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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丢失去哪里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3:29:04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们的认购书,如果丢失的情况下面我们可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到销售部进行补办处理,但是是需要提供我们的身份证件以及一些相关信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认购书丢失去哪里补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们的认购书,如果丢失的情况下面我们可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到销售部进行补办处理,但是是需要提供我们的身份证件以及一些相关信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认购书丢失去哪里补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认购书丢失去哪里补办

  正常情况下,售楼部是会给你补办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发票。售楼部都有电子版的,业主资料,拿着购房本人身份证到开发商就可以了。

  二、房产认购书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三、认购书效力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 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他们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其特点:一是当事人要对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当事人如果尽到诚信的谈判义务,即使不能达成本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可以说,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认购书丢失去哪里补办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认购书丢失的情况下面可以根据实际内容以及一些相关要求进行重新印刷,但是要注意法律效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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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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