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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8 11:08:15 人浏览

导读:

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机构我们一般称之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我们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需要经过仲裁庭的审理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机构我们一般称之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我们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需要经过仲裁庭的审理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

  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工会代表主持的,调解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依法调解该用人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二、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事项。

  三、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xxx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的相关知识,一般说的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就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而此时为了尽快的解决解决,法律也规定了必须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调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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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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