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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3 11:40:2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发展不好的时候是会宣布倒闭的,但是公司在倒闭之后也是会有一些剩余财产需要去进行处理的,其实很多的人对于这些剩余财产的具体是不清楚的,所以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公司发展不好的时候是会宣布倒闭的,但是公司在倒闭之后也是会有一些剩余财产需要去进行处理的,其实很多的人对于这些剩余财产的具体是不清楚的,所以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

  二、分配剩余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分配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对于任何的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若是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恰当等原因导致的公司破产,此时除了偿还债务和分配这些剩余的财产外,公司并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民法典》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三、如何对公司股东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公司关闭后哪些是剩余财产的相关介绍,剩余财产也是需要去进行按理分配的,对于这些其实是可以去好好了解清楚的,这样在处理相应的事情其实是比较好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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