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管辖
导读:
在去进行建筑工程分包的时候,是需要确定进行分包的行为是合法的,不是法律禁止的分包行为,那么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四)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六)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 (七)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关于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解释,在刑事诉讼法的第2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问题是按照不动产相关的纠纷确定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案件是不包含在内的,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应该是在被告人的所在地或者是签订的合同履行的地方进行法院的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管辖的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其中,关于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也是很多当事人不太清楚的一道程序项目,尤其是对于小类目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分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因此在承包方接受了相关的建设工程后,就会对其工程进行相关的分包民事行为,但是该分包行为自然也是需要经过法律流程的,今天就跟
在我们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纠纷时常发生。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合同的分包,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时间:2009-07-06当事人:张渡河、彭波法官:周友庚文号:(2009)浏民初字第760号原告张渡河,男,1966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浏阳市龙伏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