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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6 09:47:21 人浏览

导读:

当自己的地被国家征收过去的时候,政府做出了向我们补偿的承诺,但是有许多村民还是抱有担心的态度,害怕自己失去了地又拿不到补偿款,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关于这些法律知识,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当自己的地被国家征收过去的时候,政府做出了向我们补偿的承诺,但是有许多村民还是抱有担心的态度,害怕自己失去了地又拿不到补偿款,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关于这些法律知识,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

  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怎么办的内容,国家征地补偿会根据征收的地面积来计算补偿款项,安置费也是很不错的,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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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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