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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5 16:10:45 人浏览

导读:

大家或许不太了解,或者在新闻中听说过一些,关于妇女儿童拐卖的案件,尽管是生活在各方面的法律制度都相对完善的今天,黑暗却也依旧存在,一些买卖人口的恶劣事情还时有发生,在法律的规定中,是对拐卖妇女儿童以严厉的打击的,那具体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大家或许不太了解,或者在新闻中听说过一些,关于妇女儿童拐卖的案件,尽管是生活在各方面的法律制度都相对完善的今天,黑暗却也依旧存在,一些买卖人口的恶劣事情还时有发生,在法律的规定中,是对拐卖妇女儿童以严厉的打击的,那具体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如云、贵、川等地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基本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诈骗罪很容易区分。但在实践中,有的妇女与他人合谋,以介绍婚姻或者被“卖”的形式设置骗局,骗取买方财物后逃走,有的妇女甚至跟“收买”者生活相当长一段时间。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拐卖妇女儿童是极大的恶劣行为,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于情于法都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您对于此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其它疑问,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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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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