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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8 15:28:3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并且对于我国的工作人员,他的罪名也是非常多的,涉及范围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问题的解答,这种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并且对于我国的工作人员,他的罪名也是非常多的,涉及范围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问题的解答,这种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

  法官违法犯罪的罪名主要是职务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贪污受贿多少钱可以入刑

  贪污受贿一万元可以入刑。司法解释明确,贪污、受贿数额满一万元、具有一定较重情节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贪污受贿的量刑数额则提高至3万元。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贪污受贿都属于职务犯罪吗

  贪污受贿都是属于职务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中央对贪污贿赂零容忍。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一些工作过程当中,如果因为自身缘故导致人身受损,那么是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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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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