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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3 13:44:02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员工来讲,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出现了伤残的情况,那么绝对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但是好在我们国家规定,对于工伤伤残的人事会给与一些补助,这样也解决了一些家庭的经济问题。但是工伤伤残也是需要鉴定的,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对于员工来讲,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出现了伤残的情况,那么绝对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但是好在我们国家规定,对于工伤伤残的人事会给与一些补助,这样也解决了一些家庭的经济问题。但是工伤伤残也是需要鉴定的,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一、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一)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二)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条件,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申请复查鉴定(确认)的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向负责初次鉴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二、工伤鉴定的经办机构是什么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实行省、市两级鉴定(确认)。省级社会保险局劳动鉴定中心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为同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鉴定申报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

  (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

  (五)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六)申请再次鉴定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和收到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有效时间证明;

  (七)申请职业病鉴定的,需填写《信息卡》;

  (八)法规、政策规定或中心根据鉴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

  以上就是针对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的介绍,法律快车小编表示,鉴定工伤伤残应该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别地方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义的话,也可以申请上一级的鉴定。如果您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不知道怎么维权的话,可以申请法律快车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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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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