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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16:40:12 人浏览

导读:

在给一个产品或者是任何东西做设计的时候都是需要签署合同的,如果设计人员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完成设计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有些人认为设计合同在签署的时候也需要交纳质保金。那么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

  在给一个产品或者是任何东西做设计的时候都是需要签署合同的,如果设计人员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完成设计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有些人认为设计合同在签署的时候也需要交纳质保金。那么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

  一、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三、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设计合同需不需要质保金的介绍,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质保金确实是会存在着一些行业的,但是并不是任何的合同在签订的时候都需要质保金。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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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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