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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还能继续要求理赔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14:16:5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也是非常多的,针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还能继续要求理赔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也是非常多的,针对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还能继续要求理赔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还能继续要求理赔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中双方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医疗机构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就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以及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代理医方的律师首当确认医患关系发生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而后决定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以免发生举证不能。如患方提起违约之诉的,医方没有举证倒置的义务。

  (二)患方举证责任。患方就是否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及损害结果射击的经济赔偿的范围,项目,数额等承担举证责任。

  代理患方的律师首当完成医患关系,损害结果的举证,在此基础上,还要完成对经济赔偿数额进行举证,举证前应当注意确定合理的赔偿预算,不能发生漏项。当医疗尚未终结或情势复杂造成预算困难时,当可保留相应的诉权,避免举证不力。此外,在过失及因果关系方面,虽然举证责任倒置,但主动举证更具有说服力。

  (三)当事人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一致的,经法院许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自当事人受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三、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行为对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对患者名誉权、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的侵害,是医疗行为所引起的对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实和后果。

  依照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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