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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霸王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1 10:08:38 人浏览

导读:

霸王条款它是属于经营单方面制定的一些相关法条,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逃避法定义务或者事件免自己的责任是属于严重危害了,公众利益是需要接受法律处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什么是霸王条款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霸王条款它是属于经营单方面制定的一些相关法条,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逃避法定义务或者事件免自己的责任是属于严重危害了,公众利益是需要接受法律处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什么霸王条款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什么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二、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这两者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不管是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都有一个时效的问题。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三、签了霸王合同只有认栽吗

  不是的。对于违反《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什么霸王条款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霸王条约被签订后,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来寻求帮助,并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也可以选择仲裁机构来进行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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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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