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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4 14:00:36 人浏览

导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变化莫测的天气、现场条件、施工进度等可能会导致工程停工索赔情况发生,那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变化莫测的天气、现场条件、施工进度等可能会导致工程停工索赔情况发生,那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于工期的规定: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建筑工程的工期长短以及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关乎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其他一系列合同是否能够顺利履行。在现实生活中,引起建筑工程工期纠纷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对工期的约定不符合实际,不符合规律。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工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工程量的大小、工程等级以及承包方的综合实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一些建筑承包企业为了能够揽到工程,会常用以段工期来取胜。但是建筑承包方对客观因素并未做出充分的考虑。导致双方约定的工期本身就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实际履行起来就难免产生纠纷。

  工程承包方的综合实力欠缺

  工程承包方的综合实力不足,主要表现在施工管理上和技术水平两方面。这两方面都跟不上工程进度的需要,会使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期难以切实保证。

  建设发包方没有按约提供施工必须的勘察、设计条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不够准确,也会造成建筑工程的延期交付,并引发纠纷。

  建设发包方不能按约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也是施工企业不能按约交付并导致纠纷的原因。

  由于不同的原因所导致的工程工期延误,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承担主体是各不相同的。为此,我国法律法规对此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索赔包含哪些环节

  (一)提出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这一阶段,要注意二点:一是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二是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如果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未收到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且未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发包人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发包人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人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人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人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这是属发包人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发包人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5、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人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二)做好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注意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三)提交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四)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人的正规性文件。

  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发包人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承包人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索赔对象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应当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处理索赔。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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