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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漏报处罚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5:17:04 人浏览

导读:

交税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条款,不管是什么人或者是单位、公司都比较要给国家交税,普通百姓因为工资比较低,所以交税的情况比较少,通常交税的常见地方就是买房。但是因为有些人存在着私心,所以存在着偷税、漏税或者是个税漏报的情况。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个税漏报处罚谁。

  交税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条款,不管是什么人或者是单位、公司都比较要给国家交税,普通百姓因为工资比较低,所以交税的情况比较少,通常交税的常见地方就是买房。但是因为有些人存在着私心,所以存在着偷税、漏税或者是个税漏报的情况。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个税漏报处罚谁

  一、个税漏报处罚谁

  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漏报,应由扣缴义务人扣收后补充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交未交税款0.5倍-5倍的罚款。

  二、个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三、偷税漏税的犯罪构成

  在犯罪构成要件上,偷税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客体是国家税收的征管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采用刑法列举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进行犯罪的行为,这是偷税罪与其他各罪的显著区别之所在。

  3、一般情况下,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才能构成。另外由于税收征管对象的特殊性,偷税罪在较多情况下具有典型的单位犯罪的特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个税漏报处罚谁的介绍。我们国家对偷税或者是漏税的惩罚还是非常严厉的,不仅需要赔偿巨额的罚金,还需要根据金额的大小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律快车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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