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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多久交病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4:37:0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监狱系统还是较为人性化的,对于一些罪犯如果是必须去外面医治的疾病患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我们知道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是怎样的吗,要怎么申请以及保外就医多久交病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监狱系统还是较为人性化的,对于一些罪犯如果是必须去外面医治的疾病患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我们知道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是怎样的吗,要怎么申请以及保外就医多久交病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保外就医多久交病历

  申请保外就医时在要进行病残的鉴定,病残鉴定的病历一般是有效的,至于有效期是多少法律并没有规定。所以其实我国法律对于多久交病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五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998]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监狱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四)监狱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 ,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监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 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监狱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

  三、保外就医的期限是多长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对续保罪犯应重新按程序审批,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再继续执行。具保人应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监督管理罪犯的工作,对保外就医期限届满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罪犯,监狱应当收监执行。

  (二)对有《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违反其它保外就医有关规定的罪犯,必须收监执行,监狱应当向有关部门收集证明材料并入罪犯档案,同时报告省监狱管理局。

  (三)罪犯保外就医期间死亡、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或有立功表现、刑期届满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四)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和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六)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对于因公致伤致残保外就医的,监狱应按规定,根据伤残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费,家庭困难的应给予一定救济金,并与罪犯本人和家属签订书面协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保外就医交病历的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主要还是根据具体病情情况来决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保外就医多久交病历的相关知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不懂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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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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