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 > 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

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6:34:0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的公章是只有一个的,但是也会有人会去伪造公章,所以对于公章的真假鉴定就是比较重要的了,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些鉴定的规定比较清楚的,所以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公司的公章是只有一个的,但是也会有人会去伪造公章,所以对于公章的真假鉴定就是比较重要的了,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些鉴定的规定比较清楚的,所以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

  专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委托痕检鉴定机构鉴定。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话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就可以了。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二、公章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1、应向公安、工商部门调查对方印章材料。

  有些企业在平时使用合法有效的印章,但在被提起诉讼时,为逃避责任,另刻了一枚印章,称是其合法有效的印章,并申请法院对两枚印章进行同一性鉴定,显然司法鉴定结论是有利被告的。这时,原告应对被告提交的比对印章提出质疑,因为被告诉讼中提交的印章不是其之前真实使用的印章。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调取被告的印章材料。经比对,若发现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或工商档案中的印章与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印章一致,可证明该印章系被告真实印章。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或工商档案材料中的印章是被告使用的印章,以该印章作为比对样本印章,是正确的。比对样本印章没找对,当然,司法鉴定结论无法与事实相符。

  2、应搜集对方在同一时期使用过的其他印章材料。

  很多情况下,企业为经营方便,多枚印章会同时对外使用。这时,原告可尝试搜集被告经营过程中认可的有印章的其他材料,如签订的合同等。若能找到证据材料中的印章在其他有效文件中使用的,则可证明该印章系其被告真实有效的印章。以该印章作为有效比对样本印章,与证明印章真实性。

  3、应提出被告对印章合法性、唯一性承担举证责任。

  实践中,有些企业刻制了印章并未备案,或在备案印章之外又私刻印章的,原告通过向公安部门调查,发现并未备案,或备案的印章、工商档案的印章与原告提交的印章也不一致。

  这种情况一般是,被告平时不用备案的印章从事经营活动或故意在给原告出具盖有未备案的印章。这时,原告应对备案的印章与被告提交的印章的同一性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论显示非同一印章的,原告应向法院提出被告应对印章的合法性、唯一性承担举证义务。因为被告无法证明印章合法性、唯一性的,则原告无法判断哪枚印章系伪造还是其自行刻制。若被告举证不能的,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复印件公章造假能鉴定出来吗

  可以的。

  印章印文鉴定对可疑印文和印章的鉴认识别。通过检验,鉴别可疑印文的真伪,分析确定伪造方法,鉴定不同文件上的两个印文是否为同一印章所盖印等,为某件调査提供线索和证据。

  检验的方法主要有:

  (1)目视法。多数不用印章直接伪造的印文有各自的特点,用肉眼或借助显微镜观察可发现其与印章所盖印的印文的差别,从而确定伪造的事实和伪造方法。对伪造印章盖印的印文也可通过观察判断伪造方法。

  (2)特征标示法。观察可疑印文和样本印文各个特征,标示出异同点并进行比较分析。

  (3)测量比较法。在可疑印文和样本印文相同部位确定若千基点,分别测量并比较两印文上相应基点间距离和位置。还可直接测量和比较印文直径和文字、线条的长短和大小。

  (4)划线比较法。在两相比较的印文的相同部位各选若干基点,互相连成直线;或以一两个基点为圆心,以相同半径划弧形线。比较同位线条通过的文字、线条部位是否相同。

  (5)拼接比较法。将可疑印文和样本印文制成同倍大照片,选定相应部位,分别裁剪下一部分,相互交换拼接,观察比较拼接部位的文字,线条是否吻合。检验时需注意印章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胀缩、磨损、腐蚀、断裂,以及由于按压力大小、衬垫物软硬、蘸用印泥多少等引起的非本质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公章真假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原公章吗的相关介绍,公司在鉴定公章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原来的公章,这个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对于这些鉴定的程序是可以好好了解一下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