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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17:59:30 人浏览

导读:

在人们工作的期间难免会发生很多事故,所以我们要注意我们的人身安全,没有病历的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会造成很多的阻碍。不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护,那么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们工作的期间难免会发生很多事故,所以我们要注意我们的人身安全,没有病历的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会造成很多的阻碍。不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护,那么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

  每个地区都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鉴定部门,建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咨询一下。也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网/卫生部门网站查询一下。

  真实与虚假的病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确实是因为医生出具了虚假的病例,给当事人造成了影响,当事人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你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反应,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反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该医生的相关责任!

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

  二、医院病历保存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三、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义务

  患者病历是由院方保存。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院病历主要分为了住院病历与门诊病历,虽然有规定住院病历至少保管30年,而门诊病历则至少保管15年,但针对以前的一些老病历,但是保管机制尚未健全,那么现在要想去翻查可能就比较困难,院方丢失、损毁了这些老病历的情况也是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小编认为并不能因此追究院方的责任。

  以上文章中,主要给大家介绍了病历看不清找哪个部门的问题,各地区设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鉴定部门,可以去那里咨询一下。也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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