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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07:09:33 人浏览

导读:

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当中导致婴儿人身受损并且发生死亡事件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一些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那么对于这样的医疗事故是可以赔多少钱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当中导致婴儿人身受损并且发生死亡事件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一些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那么对于这样的医疗事故是可以赔多少钱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的赔偿项目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二、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和行政处罚用的。根据条例:鉴定机构是医学会。第一次鉴定由当地区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求鉴定,医疗机构不同意的话,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干预。或者直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卫生部门代为申请。

  2、一般医疗事故的结果对于患者是相对不公平的。如果要起诉至法院,先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做好封存病历,向人民法院申请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三、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进行支付,同时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减轻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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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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