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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6:30:56 人浏览

导读:

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关于签订合同后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关于签订合同后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了买房合同却不想卖了怎么办

  (一)签了定金合同,卖家违约了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是交了定金,那只能适用定金罚则,由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卖家违约了

  根据民法典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不想卖了怎么办

  1、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需要贷款,法院很难判决继续履行,原因在于贷款买房需要卖方配合办理贷款手续,法院难以强制执行。如果买方全款买,法院则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判决生效后,如果卖方拒不配合的,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下情形除外:

  卖家以签订的是“阴阳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卖家以房屋是政策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比如小产权房、未满3年动迁房等等;

  卖家以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房屋被查封、抵押且不可解除,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2、违约金和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一般会约定为房款总额的20%,但问题是,如果房价上涨20%,主张违约金并不能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

  根据规定: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所以,买家可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或者直接主张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

  可以理解为买方丧失以同等价格购买房屋的机会,造成买方的价差价损失。因此,房价的上涨金额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

  二、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三、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

  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以致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情势变更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形势等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受不利益的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重新协商就是“再交涉”。

  我们认为,司法解释虽然没有规定此方面的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外界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更后,当事人进行协商以期根据新的情况重新缔结合同,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该值得鼓励。当然,这种协商并不是强制性的,是否能够重新缔结合同也是不确定的,这完全依靠双方的充分协商和谈判。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没有完全下定主意要购买房产的时候就不要签订合同,一旦签订后反悔其违约责任是较重的,好了以上就是签订合同后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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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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