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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0:42:11 人浏览

  雇佣关系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务关系的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不能按照工伤的条件去申请赔偿,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雇佣关系损害赔偿标准。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1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三、最新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雇佣关系损害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雇佣关系损害赔偿不适用工伤赔偿,只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索赔,雇佣关系是属于劳务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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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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