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
导读: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那么当个人需求大于公司需求的时候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劳动争议就会随之产生,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3、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当劳动争议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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