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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5 15:53:09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因为意外情况,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或者是经济损失,那么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家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因为意外情况,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或者是经济损失,那么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0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42359元×20=847180元。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3、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申请工伤认定去哪里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需要律师帮助视具体情形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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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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