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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被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绑架致死如何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9 14:23:26 人浏览

导读: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近日,一12岁女孩被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绑架致死如何判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近日,一12岁女孩被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绑架致死如何判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12岁女孩被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绑架致死如何判刑

  2020年7月,为改变生活现状,宋某某、张某某两人共谋绑架宋某某邻居赵先生的女儿婷婷,准备了作案工具。2020年8月4日凌晨,宋某某、张某某进入赵先生家中绑走婷婷,并把她带至事先踩点的北畅支二村村东玉米地,将婷婷捆绑在该玉米地里的一根电线杆上后,逼迫她说出手机的开机密码,使用婷婷的手机向婷婷的父母索要赎金人民币100万元。23时许,宋某某发现婷婷死亡,就地将婷婷尸体掩埋,之后继续向赵先生索要赎金。

  8月5日凌晨,宋某某拿到100万元赎金,取出1万元后,与张某某一起将剩余钱款埋藏在宋某某家的玉米地里。8月8日,侦查人员在宋某某家中将宋某某、张某某抓获。到案后,张某某带领侦查人员,找到埋藏的99万元赎金。经鉴定,婷婷系长时间限制体位在温度较高、湿度较大、空气流通差的环境下致唿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条款判决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二、绑架过程中致人死亡定哪些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犯罪对象是“他人”。“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由于这种犯罪的“危害性特别大,凡是年满14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我们认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

  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数个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数罪,应当择一重罪处断,以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因为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为包容犯可作绑架情节从重处罚。

  三、绑架过程中故意致死怎么量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绑架过程中故意致人死亡应按绑架罪从重处罚,一般是处死刑。

  以上这些就是法律快车网小编整理“12岁女孩被邻居绑架致死案一审判决,绑架致死如何判刑”的相关内容。绑架过程中故意杀人,这属于刑法中的竞合犯,应按绑架罪从重处罚,依据刑法规定,处于死刑。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快车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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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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