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法定继承 > 遗产分配 > 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4:40:35 人浏览

导读:

房产作为一份遗产要进行继承一般都是有着相应的遗嘱继承的,如果房产遗赠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公证的,房产遗产公证就是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作为一份遗产要进行继承一般都是有着相应的遗嘱继承的,如果房产遗赠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公证的,房产遗产公证就是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二、遗嘱公证办理条件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遗嘱内容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全部内容。公证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