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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2019-06-25已播放: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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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政策如下:海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1.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2.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3.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等等。法律依据: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一、上海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1.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2.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3.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
二、上海市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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