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消费者委员会概述
白云区消费者委员会于1989年4月1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7月12日在区党校召开成立大会。由区人大、区政府、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工会30多个有关单位领导和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工商局内,下设18个消费投诉监督站,业务上接受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 白云区消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共受理消费投诉2127宗,解决1974宗,解决率92.8,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11.4万元,提供案源由行政部门查处、罚没入库169万元。对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和事实进行了社会舆论监督,经新闻媒介曝光的共有72宗。每年积极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咨询活动,区活动中心与各站共举办以“讲诚信、反欺诈”、“公平交易执法”、“为了农村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等内容为主题的活动日共150场次,工作人员275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