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
导读: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
案例:
日前,在东陵区某楼盘买房的孙女士向言言求助,说自家的窗户原本是朝向园区中的大面积绿地的,现在绿地却被开发商改作了停车位。孙女士说,这些停车位与她家窗户的距离也就三、四米远,虽然开发商对这些停车位没有收取费用,但是大量的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还是让她难以接受。
律师解析:
针对公共绿地被私自改为停车场这一问题,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小区内公共绿地是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应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绿地的用途以及是否将其变更为停车位。开发商如果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就私自将其改为停车位,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另外,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在房屋宣传资料上明确载明某地段为公共绿地,而这一规划又对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却在其后变更为停车位的,属于开发商诱导性宣传,开发商还需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针对公共绿地改为停车位后的收费问题,于律师分析说,公共绿地系全体业主共有,将其更改为停车位后的权益也应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因此是否收费应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议决定,而开发商无权决定。如果开发商收费,业主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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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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