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纠纷
导读:
小区车位纠纷
先有人“炒房”,现在,不少封闭小区更是出现“外人炒车位”的现象,引发小区停车难,这些纠纷该怎么解决呢?有居民提出,小区车位的命运,应该由业主做主,假如业主不允许卖给非业主,或业主一致认为只租不卖,应该有相应规定来保护业主权益,使开发商无权出售小区车位,更不要说卖给“外人”。
物权法对此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许多城市已经出台了这类规定,如2009年广州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开发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此外,假如规划配套一户低于或等于一个车位的,一户业主就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杜绝囤积车位、炒车位的现象。
但是,如何避免开发商偷偷把车位卖给其他人呢?对此,有居民建议:“应要求开发商公示一个月,向所有业主告知车位将出卖,如果小区业主不买,剩余的车位才能卖给其他人。此外,如果一个小区项目的房子没有卖完,也不允许开发商提前把车位‘清仓’。”同时,对于许多开发商规定车位只卖不租的现象,大家认为,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对开发商进行约束,制止只售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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