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高价出租车位 不租开车甭进小区
导读:
五六十辆车被堵在省会珠峰国际花园小区门口,拥堵一直延伸到珠峰大街,附近交通中断,行人只能勉强挤着走,多名交警冒雨在现场协调交通。笔者询问得知,拥堵在这里的大都是小区内的私家车,一位姓冯的女士告诉笔者:“小区内的停车场地高价出租,没有租停车位的车辆不允许进去。”
“最初说32000元,只有几天优惠,后来见没人租,价钱反倒成了37000元了。”几位车主愤愤不平。一名姓路的男子说:“小区在去年就有将车位出租的想法,部分业主反对之后,最终约定收取每月50元的管理费,谁知今年得寸进尺,将车位明码标价‘出售’,而且巧立名目,除了50元管理费,还要每月交纳150元出租费。”
笔者在该小区见到,整个小区大约有300个停车位,停放的车却寥寥无几。据现场多位车主反映,8月初小区物业一改原先免费停车、谁到谁停的管理方法,强行将小区内公共用地划做停车位,并向业主收取37000元停车费用,据说是永久性出租。
日前,笔者获悉,自9月5日晚开始,小区已不再阻拦业主车辆进入。
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该小区业主就曾因地上车位问题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成为我省首例地上车位物权“官司”,但该案却一直没有“下文”。笔者近日多次联系高新区法院,试图了解判决结果,但始终没有联系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情况下,业主住在社区中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可以享受到社区提供的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是为了社区更好的发展,好的社区服务有利于提高业主的居住体验。那么怎样举报物业不
一般来说,在小区里面购买了房子之后就是可以进入小区的,但是因为自己没有购买车位,这样在把车子开进小区的时候,可能会有不让进的时候,所以没有车位物业不让进怎么维权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小区的车库都是只售不租的,但是一般车库也是非常贵的,普通人在买房之后根本负担不起车库的钱了,那么小区里面没买车库不让进车,这种行为合不合法呢,接
房屋租赁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是: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法定解除。一方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未依法履行行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法定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共有房屋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出租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共有权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