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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就不给进小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2 09:27:17 人浏览

导读:

小区车位究竟归谁?该租还是该售?林林总总关于车位的问题多次引发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的争议。日前,有报道称某小区规定业主不买车位,私家车就不能开进小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共鸣。小区的业主有没有优...

  小区车位究竟归谁?该租还是该售?林林总总关于车位的问题多次引发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的争议。日前,有报道称某小区规定业主不买车位,私家车就不能开进小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共鸣。小区的业主有没有优先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物业有没有权利出租或者销售小区的车位呢?下面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去了解情况吧!



  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

  某小区是某板块的一个高档楼盘,然而最近,这家楼盘的几十位业主和物业闹起了纠纷。从某晚开始,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时候,突然被物业给拦下了,理由是原有楼房下的车位已经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不买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小区。之后,双方沟通不成,甚至还引发了冲突。

  业主说,他们于2005年左右购买了该小区跃层房屋,当时最大的卖点就是这样的户型可以免费拥有一个车位,“没有这个车位我们就不买了,因为有这个车位所以我们这一排的房子比前面的小高层贵了很多。”业主说,虽然购买时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车位的产权问题,但是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他们一直在使用该车位。

  小区业主说,“现在物业表示,如果车位我们不买的话,他们就要卖给人家,卖给人家就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因为后面还是我们的自行车库,要停车子的话,就进不了我们的车库。”

  开发商与业主有过一项协议

  业主们说,现在小区物业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价格,强制他们购买,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他们了解到,这里的车位,是属于他们的公摊面积。

  小区业主表示,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车位,但必须提供销售许可证以及产权证等。随后,业主们一同来到了物业管理处讨说法,物业公司拿出了开发商提供的一项协议称,“业主购买的房屋不包括这个车位,当时有协议,还经房管局备案了。”

  但小区业主认为,“这个协议就是开发商自己定的,我们没有收到过,是霸王协议,我们不认同。”

  开发商和物业究竟是什么关系?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但现实中,不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普遍存在“父子关系”。

  了解到这个现象,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在小区的车位上,一般情况下,物业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当然也不排除,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新旧物业管理公司更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冲突的情况。

  小区车位产权是如何判定归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的车位分几种?

  一般情况,车位分为3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公摊车位是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物业有没有权利禁止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呢?

  我们首先要看小区的车位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

(责编:白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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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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