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年干了股骨头置换术,2019年我发现了我的术小短腿了,到医院门诊拍了影片的确短了1.5公分,我想问一下下,这样的事情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吗?假如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我该如何申诉

更新时间:2020-03-21 18:05: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16年干了股骨头置换术,2019年我发现了我的术小短腿了,到医院门诊拍了影片的确短了1.5公分,我想问一下下,这样的事情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吗?假如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我该如何申诉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12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2020-03-21 17:53:4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94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注:其他如鉴定费、勘查费、专家会诊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属确实需要,也可请求赔偿。
2020-03-21 17:56:4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03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  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  
(三)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020-03-21 18:05:4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术后感染,是不是医疗事故
术后感染,是不是医疗事故
免费法律咨询:我爸爸7.16日诊断为脑溢血。7.17凌晨送到湘雅附3神内ICU,7.18做了微创手术,手术很成功。7.23上午8:30左右把导流管拔了,伤口做了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类似的。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以下几项:第一,医疗费。第二,误工费。
医疗事故
次播放
误诊医疗事故与纠纷
误诊医疗事故与纠纷
误诊医疗事故与纠纷诊断方面的过失,即误诊和错诊。正确的治疗首先取决于正确的诊断,错诊势必发生错误的治疗,轻则延误对患者的治疗时机,重则造成死亡或病残。在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疗事故纠纷中,可复印病历的申请人范围?
医疗事故纠纷中,可复印病历的申请人范围?
医疗事故纠纷中,可复印病历的申请人范围?交通医疗事故律师提示,可申请复制病例的申请人有以下三类:(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
医疗纠纷诉讼
人浏览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履行完后,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应当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又或者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
合同法
次播放
1.医疗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医疗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可以到卫生局申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常规来讲类似案件,我们建议家属在病人出院时先把住院病历进行完整保留,然后交由律师分析,再决定是否进行医疗过错的案件,建议与医疗案件的专业律师联系,因为医疗案件相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一般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与医院协调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哪个律师进来帮忙解释下!!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退款,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建议先拿一部分单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再说,然后以单品不合格为由要求三倍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情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针对婚前债务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一是由债务方个人承担并偿还;二是双方协商共同承担。选择时应考虑债务性质、双方经济状况及未来生活规划。若债务因个人消费产生且金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污蔑罪怎么赔偿
污蔑罪怎么赔偿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需要根据收取费用的项目确定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要求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并要求赔偿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不合法,可以和医院沟通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