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工人,现在在珠海工作。3月7日下午,我卷入了一场事故。公司如何补偿我?
更新时间:2020-01-22 12:25:1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现在在珠海工作。3月7日下午,我卷入了一场事故。公司如何补偿我?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89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020-01-22 12:11:49
咨询我
1、开发商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投资人。即所谓的房地产公司。
2、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开发商要找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即所谓的建筑公司。
3、施工单位一般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为了赢取更大的利润,施工单位就会把一些分项工程交给没有施工资质但是有民工队伍的包工头来做。即所谓的包工头。
4、工程验收合格后,最后由房地产公司在卖给普通住户。
已帮助1631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开发商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投资人。即所谓的房地产公司。
2、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开发商要找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即所谓的建筑公司。
3、施工单位一般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为了赢取更大的利润,施工单位就会把一些分项工程交给没有施工资质但是有民工队伍的包工头来做。即所谓的包工头。
4、工程验收合格后,最后由房地产公司在卖给普通住户。
2020-01-22 12:13:56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17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申请工伤认定,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能否获得双倍赔偿,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0-01-22 12:25:1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建设工程是建设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些建筑的工作的,对于建筑工程在法律上就是明确的规定了其质量的要求的,一旦质量不过关就是会导致事故发生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
建设工程质量
人浏览
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一项工程中,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最基本的保障,但如果是因为工程质量引起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需要划分等级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
工程质量事故
人浏览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工伤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以依据下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上述规定,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不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您本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认定了没有?认定了工伤,治疗终结可申请工伤鉴定,有社保部门组织鉴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与发包方或承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后摔倒是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摔伤不构成工伤,但若是因工作收尾性事务或交通事故而摔伤则可能构成。处理方式包括及时报告雇主、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选择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公司强迫离职,劳动者要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维权,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 一般不会给处分 可能影响毕业A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你好,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看你交的社保是第几档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