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在外地,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更新时间:2023-06-08 09:50: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女方户口在外地,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河南洛阳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3-06-08 09:50:53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3-06-08 09:48:23

服务地区-河南安阳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3-06-08 09:48:0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台湾人在内地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中国大陆居民和台湾居民离婚的,就属于涉外婚姻,那就按照涉外婚姻进行处理,那么台湾人在内地起诉离婚如何办理,台湾人在内地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诉讼的费用是怎样
涉外离婚
人浏览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办理,异地诉讼离婚手续有哪些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有哪些(一)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
离婚诉讼
人浏览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到户口所在地,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到户口所在地,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到户口所在地,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可以起诉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调解无效多久立案
离婚调解无效一般发生在立案之后,所以在调解之前法院就已经立案了,也就不存在调解无效多久立案这一问题。离婚案件调解无效之后,法院就直接开庭审理,无需再次立案。且法
民事调解
人浏览
起诉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可以起诉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立诉前调解后多久开庭
离婚立诉前调解后,若双方调解成功的,则不会再开庭,双方签订调解书,案件就以调解成功而结案。如果调解失败的,则一般根据法院的案件数量进行排案,在开庭之前的三天通知
民事调解
人浏览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一次调解无效第二次可起诉吗
离婚一次调解无效第二次可起诉。但没有必要二次起诉,因为一般来说,如果离婚起诉经过调解无效之后,法院就应该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而不是调解无效之后,起诉结束。
民事调解
人浏览

双方轻微伤不同意调解
如果是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的,双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据此做出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民事调解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