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疾病,离婚的孩子可以给男人吗?

更新时间:2023-03-28 12:51: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丈夫有精神疾病,离婚的孩子可以给男人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广安 咨询我
服务地区-四川广安
法律分析: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男方患有精神疾病的,一般会被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原则上不会判给男方抚养。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男方有可能得到抚养孩子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3-28 12:51:00
遵义 咨询我
服务地区-贵州遵义
法律分析: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男方患有精神疾病的,一般会被认为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原则上不会判给男方抚养。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男方有可能得到抚养孩子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3-28 12:48:23
重庆 咨询我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老公有精神病起诉离婚,如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确实无法照顾孩子的,一般会判给女方。根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3-03-28 12:48:1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孩子出生姓什么
离婚后孩子出生姓什么
离婚时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起诉至法院也会根据孩子的情况以及父母的情况来判决。但是在双方办理离婚后孩子才出生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离婚后孩子出生姓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
离婚
人浏览
男方提出离婚想要孩子的,男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女方患有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男方还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生活条件优于女方、自己的工资收入比女方高,或者是子女也愿意跟自己生活。法院经审查认定情况属实的,可以将孩子判给男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随母方生活。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要充分考虑双方是否具备
离婚
次播放
离婚孩子探视权是怎样
离婚孩子探视权是怎样
在法律层面上,探视权是指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在道德层面上,这也是合乎常理的,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是怎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进行详细地介绍。
探望权
人浏览
离婚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离婚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我们知道轮流抚养有利于保护子女,那么,离婚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后,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成长的,或者是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当事人一方生活的,孩子能判给当事人抚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孩子两个月离婚程序
孩子两个月离婚程序
我们都知道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孩子两个月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孩子两个月离婚程序具体如下:一、协议离婚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
离婚
人浏览
有精神病的人可以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凡属这种情形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方有心脏病,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归男方,因为女方有心脏病是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但是如果孩子还未满两周岁,双方都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判给女方更合适的,会判给女方。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权宅基十几年是否能获赔偿
侵权宅基十几年是否能获赔偿
侵权宅基地十几年,权利人能依法获赔。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涉及到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超过追诉时效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交通精神赔偿能作为遗产吗
交通精神赔偿能作为遗产吗
交通精神赔偿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的,但若被继承人死亡的,则该赔偿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的,且还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损害赔偿
人浏览
离了婚还可以起诉要孩子吗:可以,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公意外去世赔偿款该怎么分配
老公意外去世赔偿款该怎么分配
老公意外去世的情况下,其赔偿款一般需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即应当根据继承人的人数进行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损害赔偿
人浏览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解决方式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双方的收入,将小孩判给对小孩身心成长健康有利的一方。法律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1、诉讼时效旗下一般为三年。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前述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3、其他规定。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婚姻法目前已废除,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具体为: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重婚包括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2、实施家庭暴力;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工伤以后家属的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个等级,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即应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法律分析:子女成年后,对于未成年时拖欠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追索。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方还是拒不支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的,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但如果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母亲也是可以带走孩子的,但是不能说不给父亲且永远带着,漫道孩子长大了会自己选择,就是你不还给他父亲也是不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亲子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2)如系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