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把户口迁到我名下,对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更新时间:2023-01-27 06:26: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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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要把户口迁到我名下,对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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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的迁入,只要户主同意,并向户籍派出所写一份同意该人进户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是容许迁入的。可以到你们派出所户籍室问问。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一旦户口迁入,如该户籍房(非商品房,既售后公房),遇到拆迁时,一般是按户口的人头来计算补贴的。
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了;再次,如果发生拆迁,则对拆迁补偿也容易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3-01-27 06: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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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的迁入,只要户主同意,并向户籍派出所写一份同意该人进户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是容许迁入的。可以到你们派出所户籍室问问。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一旦户口迁入,如该户籍房(非商品房,既售后公房),遇到拆迁时,一般是按户口的人头来计算补贴的。
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了;再次,如果发生拆迁,则对拆迁补偿也容易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3-01-27 06: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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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一个人的籍贯,一般是指父母上辈的出生地,或长久居住地,与本人的出生地户籍所在地没有关系,是不影响自己日常工作或生活的,没必要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2023-01-27 0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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